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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一年全國第十六屆中正杯滑草錦標賽暨國手選拔競賽辦法

一、
目  的: 為推廣國內滑草運動,提昇滑草技術水準。
二、
指導單位: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
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
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彰化縣政府
三、
主辦單位: 中華民國滑雪滑草協會
四、
協辦單位: 彰化滑草場
五、
比賽日期: 中華民國91年6月15日(星期六)
六、
比賽地點: 彰化滑草場
七、
競賽組別: 挑戰組、青少年組、少年組(男子組、女子組)
八、
競賽項目: 大曲道,小曲道
九、
參加資格: 凡中華民國之國民對滑草運動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賽。
十、
報名辦法: 1. 日 期:自即日起(可現場報名,請先行電話報備)
2. 地 點:中華民國滑雪滑草協會(台北市朱崙街20號606室)
 TEL:(02)2771-2374,FAX:(02)2775-3311
3. 保 險:由本會統一辦理,請參賽選手提供要保資料。
十一、
競賽規則: 1. 依據國際滑雪總會滑草競賽規程辦理。
2. 本會頒佈之滑草競賽規則辦理。
3. 每項目比賽進行三次滑行,取最佳二趟成績列入成績計算,如選手前
 二趟滑行均有成績可自行放棄第三趟之滑行。
4. 男、女各組參賽選手不足三名,該組以示範賽論之。
5. 比賽人員一律需著長統褲(材質不拘),如未依規定著長統褲之選手
 ,本會保留終止比賽之權力。
十二、
開幕典禮: 上午10時直接展開比賽,不舉行開幕典禮。
十三、
閉幕典禮: 91年6月15月下午5時舉行。
十四、
注意事項: 1. 依據本會頒佈之競賽規則辦理。
2. 選手出發順序由本會於比賽當天早上比賽前抽籤決定。
十五、
獎  勵: 1. 各組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、獎狀及獎品。
2. 由教練委員會遴選成績優秀選手代表我國參加各項國際競賽。
十六、
申  訴: 1. 比賽發生異議時,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。
2. 凡有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。
十七、
附  註: 1. 如遇不可抗拒之天候因素,視實際情況順延,本會另行通知。
  2. 選手報到時間:91年6月15日上午9時。
  3. 地點:彰化滑草場(彰化市大埔路2巷160號,TEL:047-249302)
十八、
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。
   
台北市朱崙街20號606室TEL︰02-27712374、02-27758730 FAX︰02-27753311、02-27758731E-mail︰tpeski@seed.net.tw